近日,從建設部科技司了解到,建設部決定在“十一五”期間啟動“100項
綠色建筑示范工程與100項低能耗建筑示范工程”(簡稱“雙百工程”)。
綠色建筑示范工程的申報條件是:優化集成在節能、節地、節水、節材、室內環境和運營管理等方面的先進適用技術,有顯著社會、經濟與環境效益的住宅和
公共建筑;申報示范工程的項目應具有優良的規劃設計,在建筑結構、施工質量等方面具有較高水平,并滿足
建筑節能、節地、節材、節水、室內環境與運營管理等要求;申報示范工程的項目可以是擬建、在建或竣工時間在一年內的工程,具有一定的規模。
低能耗建筑示范工程的申報條件包括:新建居住建筑示范項目設計方案應優于現行民用
建筑節能設計標準,或設計方案滿足現行
民用建筑節能
設計標準,但采用的
節能技術具有國內領先水平;新建的
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項目所在地區具備較好的可再生能源資源利用條件、達到節能標準、所在城市已制定“十一五”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計劃和實施方案,其中北方地區優先考慮已經開展供熱體制改革的城市所申報的項目;新建公共建筑(包括政府機構建筑)節能項目工程設計方案超過現行
公共建筑節能設計標準;既有居住建筑節能改造項目工程設計方案滿足或超過現行新建民用建筑節能設計標準,等等。“雙百工程”的組織實施由建設部科技司負責,主要包括申報、立項和組織實施三個環節。申請單位組織技術支撐單位編寫相關技術文件,經當地省(自治區、直轄市)建設主管部
門審核同意,向建設部科技司報送申報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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