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 第52號
為規范
平板玻璃行業投資行為,防止盲目投資和重復建設,促進結構調整,實現協調和可持續發展,根據國家有關法律和產業政策,我委會同有關部
門制定了《
平板玻璃行業準入條件》,現予以公告。
各有關部門在對平板玻璃建設項目核準、備案管理、土地審批、環境影響評價、信貸融資、產品質量認證、工商注冊登記等工作中要以準入條件為依據。
附:平板玻璃行業準入條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二○○七年九月三日
平板玻璃行業準入條件
為規范平板玻璃行業投資行為,防止盲目投資和重復建設,促進結構調整,降低能耗,保護環境,實現協調和可持續發展,根據國家有關法律和產業政策,制定平板玻璃行業準入條件。
一、生產企業布局
(一)新建或改建升級(以下簡稱改建)平板玻璃生產項目,必須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產業規劃,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土地供應政策和土地使用標準的規定。新建或改建平板玻璃生產企業用房,必須符合城鄉規劃的要求。
(二)在國家法律、法規、行政規章及規劃確定或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批準的風景名勝、生態保護、自然和文化遺產以及飲用水源保護區,不得建設平板玻璃生產企業。
上述區域內已經投產的平板玻璃生產企業要根據該區域規劃通過“搬遷、轉產”等方式逐步退出。
(三)為促進生產力合理布局和東中西部協調發展,對平板玻璃實施分地區指導和區別對待的政策。
1.對產能較為集中的東部沿海和中部地區嚴格限制新上平板玻璃項目。重點進行現有
生產線的技術改造和升級,新建僅限于發展特殊品種的優質
浮法玻璃生產線。
2.為提高建線檔次和規模效益,提高產業集中度,新建
浮法線應主要依托現有國家重點支持的大型企業集團,其它新建項目原則上不予批準。
二、工藝與裝備
(一)新建或改建平板玻璃項目整體技術和裝備水平應接近國際先進水平。鼓勵使用天然氣作為燃料,嚴格限制發生爐煤氣為燃料。
現有生產線應結合“
熔窯大修”按照準入條件要求,進行技術改造升級。在大修時,應淘汰煤氣發生爐裝置,采用其他清潔能源。
(二)建線規模:新建或改建平板玻璃生產線熔窯規模應在500T/D以上(超薄線除外)。
(三)新建或改建平板玻璃項目技術裝備要求。
1.原料配料與稱量系統:所用硅質原料采用粉料進廠和建有大型硅質原料均化庫;采用高
精度電子稱量系統(靜態精度1/2000,動態精度1/1000);采用優質配合料混合
設備和加水、加汽過程的自動檢測與控制;生產控制系統應配備快速分析儀表(含在線水份測量、離線成份分析和原料及
碎玻璃中COD值的測定)。
2.熔窯:應結合消化吸收引進技術及自行攻關成果優化設計,采用先進熔窯結構和優質
耐火材料;優化和改善燃燒控制系統,溫度控制精度應達到±1℃。采用節能新技術,并實施熔窯全
保溫,確保合理燃燒,節能降耗,提高熱效率。
3.錫槽:采用玻璃液流量控制技術(控制精度達1/1000以上);
采用新型石墨檔坎及配置方案,控制錫液橫向溫差<2℃;優化錫槽進出口整體
密封技術,槽壓達30Pa以上;保護氣體應確保純度(5PPm以下)、數量(500T/日規模,1700m3/H以上)和氫氣含率(5%以上)以及保護氣流量、氫含率在錫糟不同部位的合理分配;采用高精度、高
穩定性全自動拉邊器;采用
直線電機、扒碴機等錫液凈化裝置。
4.
退火窯:改善
保溫材料鋪設結構和電
加熱器布置方式;建立上、下獨立的
冷卻風系統;確保冷卻風和電加熱的可控手段,前區邊部電加熱需可調,溫度控制精度為±1℃;采用Ret區整體化設計,提高玻璃
退火質量。
5.冷端機組達到行業先進水平,采用在線玻璃缺陷自動檢測設備、優選
切割系統及先進的堆垛設備。
6.熔窯、錫槽、退火窯“三大
熱工設備”采用國際先進的自控系統,實現計算機網絡一體化管理,對生產和管理數據進行自動采集。
7.設置原板厚度、
應力等在線檢測設備及
斷面均勻性測試、露點分析設備,實現對生產過程的有效控制。
(四)新建或改建
玻璃熔窯設計窯齡在8年以上。
(五)嚴格限制新建普通浮法玻璃項目,淘汰落后的平拉生產工藝。
三、品種、質量
(一)特殊品種優質浮法玻璃生產線是指:能生產電子工業用超薄(1.3mm以下)、
太陽能產業用超白(折合5mm厚度
可見光透射率>90%)、
節能建筑用在線Low-E等三種優質浮法玻璃生產線。
(二)新建或改建生產線除滿足GB11614—1999《浮法玻璃》標準外,并應具備生產汽車級以上優質品比例>70%的水平(考核設計指標及投產后的實物質量)。待新的《平板玻璃標準》發布后,按新標準執行。
四、能源消耗
(一)新建或改建優質浮法玻璃生產線單位產品能耗限額應符合表1的規定。
表1 新建或改建優質浮法玻璃生產線單位產品能耗限額
分 類 綜合能耗(KG標煤/重量箱) 熔窯熱耗(KJ/公斤玻璃液)
≥500t/d ≤16.5 ≤6500
(二)現有平板玻璃生產線單位產品能耗限額應符合表2的規定。
表2 現有平板玻璃生產線單位產品能耗限額
分 類 綜合能耗(KG標煤/重量箱) 熔窯熱耗(KJ/公斤玻璃液)
≤300t/d ≤20.5 ≤8200
>300t/d、≤500 t/d ≤19.5 ≤7500
>500 t/d ≤18.5 ≤7100
(三)在
玻璃企業中采用節能審計等方法,提出企業節能規劃,促進企業節能,并推進玻璃熔窯低溫余熱發電技術等
節能技術。
五、環境保護
(一)玻璃熔窯應采用煙氣脫硫除塵、富氧燃燒等技術,安裝煙氣自動在線監測系統,并與環保部門聯網,經處理后排放的煙氣達到國家標準GB9078—1996《工業
窯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中二級標準的要求;待《平板玻璃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發布實施后,各項污染物按新標準達標排放。新建或改(擴)建平板玻璃生產線除采用除塵、脫硫設施外,還應預留
脫硝污染治理設施場地。
(二)生產用水應采用封閉循環系統。廢水達到GB8978—1996《污水綜合排放標準》的要求,待《平板玻璃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發布實施后,各項污染物按新標準達標排放。廢水排入城市
排水設施,還應符合《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質標準》(GJ3082)和城市排水許可相關規定。
(三)通過采用清潔生產審核等手段對生產全過程進行控制,減少各種污染物的產生和排放,降低生產過程和末端治理的成本,使生產過程的各項污染物排放能符合當地環境容量及總量的要求。
(四)平板玻璃企業在原料儲存、稱量、輸送、混合、投料等階段應密閉操作,防止無組織排放。在平板
玻璃深加工(如制鏡
涂膜)等使用
溶劑的環節中,應對該過程產生的有機廢氣進行通風凈化處理。
六、安全、衛生和社會責任
(一)必須具備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部門規章及標準規定的安全生產條件并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新建或改建項目安全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施工和投入使用。
(二)必須配備勞動保護和工業衛生設施,執行GB15081—1994《玻璃工廠工業衛生與安全技術規程》。工作現場的粉塵濃度、噪聲、有毒有害氣體濃度等指標必須達標。鼓勵企業積極采用環境體系認證和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認證。
(三)不得發生拖欠國家稅收及職工工資、醫療費和不如期足額交納養老、醫療、工傷和失業保險金等損害國家和職工利益的情況。
七、監督管理
(一)新建或改建平板玻璃項目必須符合上述相關準入條件。對不符合準入條件的平板玻璃新建或改建項目,投資管理部門不得核準;土地行政主管部門不得辦理供地手續;環保部門不得批準環境影響評價報告;金融機構不得提供任何形式的新增授信支持;電力部門依法停止供電。依法撤銷或責令關閉的企業,要及時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變更和注銷登記。
(二)新建或改建平板玻璃項目投產前,要經省級及以上投資、建設、土地、環保、安全生產、勞動衛生、質檢等行政主管部門組成聯合檢查組按照準入條件及相關規定進行檢查驗收(檢查組應有中國
建筑玻璃與工業玻璃協會的相關專家參加)。經驗收合格,企業方可進行正常生產和銷售。
經檢查認為未達到準入條件的項目,投資主管部門應責令建設單位限期完善有關建設內容。對不符合環保要求的,環境保護主管部門要根據有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罰,并限期整改;對未依法取得土地或者未按規定的條件和土地使用合同約定使用土地的,要按照城市規劃法、土地管理法規或土地使用合同的約定予以處罰,并限期糾正,且不得發放土地使用權證書。
(三)國家發展改革委定期公告符合準入條件的平板玻璃生產企業名單,實行社會監督、動態管理。中國
建筑材料工業協會、中國建筑玻璃與工業玻璃協會及有關技術、認證和檢驗機構按照相關規定和要求協助、配合政府有關部門做好行業準入管理。
八、附則
本準入條件適用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除港澳臺地區以外的平板玻璃生產企業。
本準入條件涉及的國家標準若進行了修訂,則按修訂后的新標準執行。
本準入條件自2007年9月10日起實施,由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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