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爾濱市從“九五”初期就開始積極探索既有
建筑節能改造的有效途徑,堅持以立法為保障,以試點為示范,不斷加大先進
節能技術的推廣應用力度,確保各項工程按節能標準進行施工。
哈爾濱市地處北方高緯度地區,冬季取暖用熱需要消耗大量資源,
建筑能耗占社會能耗的30%以上,特別是隨著城鄉建設的快速發展,能源問題已經成為制約哈市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因素。開展既有建筑節能改造,可以提升既有建筑的防寒
保溫功能,降低供熱能耗,提高供熱質量;改善和優化群眾居住條件,提高城市環境質量,對于進一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以人為本、實現能源的可持續發展,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加快推進“三個適宜”現代文明城市建設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發揮地方人才優勢,科技先行,為既有建筑節能改造創造技術條件。作為全國最早開始建筑節能的城市,哈爾濱市科技綜合實力較強,其中哈爾濱工業大學在全國最早開展了建筑節能研究。近年來,哈市進一步加大了政府宏觀調控力度,積極開展了適合嚴寒地區特點的建筑節能技術及產品的引進和開發工作。以哈爾濱工業大學為建筑節能科研工作核心,先后組織20多個企業和科研單位、上百名專家進行科學研究和技術攻關,鍛煉了一支建筑節能技術隊伍,培養了一大批建筑節能人才,創造出了一整套適合高寒地區建筑節能的技術。其中中加合作項目“既有建筑節能改造示范”獲建設部華夏科技進步三等獎,中法合作項目“嚴寒地區居住建筑節能成套技術研究”達到國際領先水平,獲省政府科學技術獎一等獎。為哈爾濱市既有建筑節能改造工作的開展確立了基本的技術支撐體系,積累了豐富的技術經驗。
開展國際交流與合作,試點示范引路,推動既有建筑節能改造技術與經驗向實際應用轉化。近年來,哈市嚴格執行節能
技術標準,注重學習借鑒和吸收先進國家的經驗,積極開展國際項目合作,加快了既有建筑住宅示范工程建設步伐。先后與加拿大、法國等國家進行了合作交流,以試點示范引路,不斷提高建筑節能科技含量,促進既有建筑節能改造工作上水平、上檔次。一是實施了中加既有
住宅建筑節能改造。1997年實施的哈爾濱煤炭院中加既有建筑節能改造示范工程,建筑面積2442.1m2。該項目在國內首次對既有住宅建筑
圍護結構的節能改造途徑和方法進行了有益的探索,對室內外
采暖系統的節能措施及既有建筑的籌資方法和相應的政策進行了系統的研究,為我國既有住宅建筑節能改造規范的制定提供了依據,也為嚴寒地區既有建筑節能改造提供了一個成功的范例。二是實施了中法既有住宅建筑節能改造示范工程。2004年開始實施的哈表小區中法既有住宅節能改造示范工程,總建筑面積1.89萬平方米。該示范工程實施單位采取既有住宅節能改造與平屋面改坡屋面相結合的方式,合理利用平改坡形成的閣樓空間銷售取得的收益,來彌補節能改造資金,在改造工程的融資方式上有所突破。
堅持走法制化、規范化發展道路,建立健全既有建筑節能改造相關政策措施。2003年2月18日,哈市以市政府令形式頒布了《哈爾濱市
墻體材料革新和建筑節能管理辦法》;2007年2月1日又施行了《哈爾濱市
新型墻體材料發展應用和建筑節能
管理條例》,以地方法規的形式明確提出了對未達到建筑節能標準的既有建筑應逐步進行節能改造、大型
公共建筑應作為節能改造的重點、對既有建筑實施大型修繕的應同步進行節能改造等總體要求,并明確各級人民政府以及有關部
門應制定激勵政策,鼓勵多元化、多渠道投資既有建筑節能改造。為貫徹落實《條例》,制定下發了《哈爾濱市建設委員會關于印發哈爾濱市2007年既有建筑節能改造實施方案的通知》;2008年又編制了《哈爾濱市“十一五”期間既有建筑供熱計量及節能改造工作實施方案》;出臺了《哈爾濱市既有居住建筑節能改造技術指南(試行)》和《哈爾濱市既有居住建筑節能改造施工質量驗收規程(試行)》等技術規范性文件,保障了既有建筑節能改造工作順利進行。
搶抓機遇,積極開展既有居住建筑節能改造城市級示范工作。按照國家建設部、發改委的要求,以爭取國家既有居住建筑節能改造城市級示范為契機,哈爾濱市主動爭取、積極開展國家既有居住建筑節能改造城市級示范工作。研究制定了《哈爾濱市既有居住建筑節能改造城市級示范實施方案》,完成了《既有建筑節能改造城市級示范可行性研究報告》、《既有建筑節能改造城市級示范申報書》和4家小區業主單位項目實施申報材料,并于2006年初通過了建設部初審,王兆小區等4個項目被確定為示范項目,總建筑面積35萬平方米。為及時、快速、高質、高效的開展既有居住建筑節能改造城市級示范工作,哈爾濱市將既有居住建筑節能改造城市級示范列為2006年市政府重點工作,并最大限度的為城市級示范做好準備工作。一是確定了既有居住建筑節能改造城市級示范組織機構。二是完備了既有建筑節能改造前的技術資料。三是規范了既有建筑節能改造管理,統一技術要求。四是開展了既有建筑節能改造可行性調研,完成了既有建筑節能改造城市級示范前期準備工作。
以城建重點工程項目為承載,創新開展既有建筑節能改造示范工作。為貫徹國家既有建筑節能改造的總體要求,開拓思路、將既有建筑節能改造與特色風格建筑修繕保護相結合,積極推進哈爾濱市既有建筑節能改造工作。2007年,以沿江既有建筑節能改造工程、中華巴洛克街區建筑節能和立面修繕工程試點示范為主,完成既有建筑節能改造12萬平方米,將既有建筑節能改造和立面整飾景觀改造相結合,一方面通過對既有建筑實施圍護結構節能改造和供熱采暖系統的節能與熱計量改造,建筑能耗實現節能50%目標。另一方面通過對
建筑外立面按地域建筑特色進行整飾和修繕,挖掘歷史文脈,傳承地域建筑特色,提升景觀環境,積極探索符合市情的既有建筑節能改造途徑和投融資方式。2008年,又研究制定了一系列有關既有建筑節能改造的配套政策性文件,已經市長辦公會通過,即將發布實施。2008年,哈爾濱市計劃通過市級試點、區級試點和企事業單位及大專院校試點的三級試點方式,組織實施既有建筑節能改造70萬平方米,爭取進一步擴大改造范圍,更好更快地實現節能減排、惠及民生的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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