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幕墻網 08月19日 記者小靜】長期以來,我國擁有世界上最豐富稀土資源,但由于亂采濫挖、新建稀土項目過多過快、出口管理不完善等原因,我稀土資源流失嚴重,已危及我國稀土產業安全。
工信部近期籌劃出臺一系列政策文件,正希望通過建立對稀土產業系統化管理制度,逐步解決稀土產業存結構性問題。而這份新鮮出爐《〈2009-2015年稀土工業發展規劃〉修訂稿》(下稱“《規劃修訂稿》”),已經給出了一個具體6年發展計劃,其基本精神就,有序開采,嚴控出口,產業整合。
稀土困局:供給遠超需求
石油,工業血液;稀土,工業維生素。
但東石油大亨享受超額利潤之時,國稀土供應商仍努力擺脫虧損夢魘。雖然,國擁有全球超過50%稀土資源儲量,并占據了全球90%市場份額。
現實,1990年至2005年,國稀土出口量增長了近10倍,但平均價格卻跌至1990年時一半。
2006年后,國開始對“稀土礦開采、加工出口”進行調控,出口量從2006年5.33萬噸下降至2008年3.46萬噸,稀土產品價格曾進入一個上升通道。以稀土標志性產品“
氧化鐠釹”為例,2007年上半年,其價格從2006年初約7萬元/噸,上漲至約17萬元/噸,不過,隨后便一路下滑,2009年8月初,其價格重新回到7萬元/噸。
國科學院院士徐光憲稱,目前,稀土產品價格甚至低于1985年水平。國稀土學會秘書長王新林則表示,稀土產品供過于求,價格不斷下跌主要原因。
而接受記者采訪時,多位業內人士亦直指,國稀土業存“整體產能過剩、行業
集度低、無序競爭、整合難度大”弊病。
源頭收緊
稀土業重整,將從源頭抓起。
雖然國稀土資源豐富,可用儲備占世界一半左右,但資源分布過于分散。全國三分之二以上省市已發現上千處稀礦床、礦點礦化產地,僅稀土大省就有
內蒙古、江西、廣東、湖南、廣西、福建、四川等。
而過于分散稀土資源分布,增加了監管難度。上述人士透露,《規劃修訂稿》將通過“劃定大區”來簡化我國稀土資源管理。
按照稀土資源分布情況,《規劃修訂稿》將我國稀土礦劃分為南、北、西三大區,南區為江西、廣東、福建、湖南、廣西,北區為內蒙古、山東,西區為四川。
2009年至2015年,我國輕稀土礦,將重點發展內蒙古四川,有條件性地發展山東。而重稀土,則將重點發展江西、廣東、福建。
《規劃修訂稿》還強調,稀土開采上,要嚴格執行指令性計劃。2009年至2015年,每年稀土精礦總體開采規模為13萬至15萬噸,
冶煉分離企業產量為12萬至15萬噸。
為了把稀土資源監管落實到位,上述人士透露,工信部將建立稀土開采“專家審查制度”,不定期實地調查稀土礦產地生產情況,確保國家指令性計劃貫徹執行。
嚴控出口
對于稀土加工企業,《規劃修訂稿》亦進一步細化了監管規則。
稀土出口上,“稀土產品走私”這一名詞首次出現《規劃修訂稿》。《規劃修訂稿》提出,要全面提升稀土出口監管水平,否則,“稀土出口將會威脅國稀土產業安全”。
未來6年,國稀土出口配額總量,將控制3.5萬噸/年以內。初級材料仍被禁止出口。并且,對稀土產品出口,將進一步進行細分管理,嚴禁出口鏑、鋱、銩、镥、釔等稀土
金屬。
與之相對,稀土應用領域發展,則得到了《規劃修訂稿》鼓勵。
規劃提出,至2015年,國稀土應用材料生產量將達到13.8萬噸。其,9.2萬噸為高端稀土應用材料。《規劃修訂稿》提出總體目標,至2015年,我國稀土發光材料、貯氫材料、永磁材料產量占全球70%。
為了實現上述目標,提升我國稀土產業應用水平,《規劃修訂稿》要求,稀土加工企業每年至少要把銷售收入1%用于科技研發。
而為了應對日益嚴重稀土產品專利糾紛,《規劃修訂稿》提出,至2015年,我國稀土加工應用專利數量要增加50%,相關產業標準數量也要增加50%。
產業重組
《規劃修訂稿》指出,我國稀土產業存開采方式粗放、環保意識薄弱、稀土冶煉分離企業過多問題,因此,要提高稀土行業產業集度,扶持大型企業,以提升產業水平。
首先,提高行業準入
門檻,2009年至2015年,國家將不再批準新稀土礦采礦權。新建稀土冶煉分離企業,由省一級核準變為工信部核準,同時取消市級政府部門對稀土應用加工企業審批權,并規定,1億元以上規模稀土加工應用項目,須報工信部核準。
對于已有稀土企業,《規劃修訂稿》將著重從技術裝備水平、環境保護情況管理水平等三方面入手實行淘汰。稀土冶煉分離企業上,規劃甚至還提出具體淘汰目標,即由100家減為20家。
達不到相應技術裝備水平企業,將被強制淘汰。其,規模硬性指標,以稀土冶煉企業為例,原料為輕稀土,需達到年產氧化物8000噸/年。
不符合相應環保標準企業,也被強制淘汰。不過,上述人士表示,具體環保標準還制定過程,“相信能與《規劃修訂稿》正式方案一道出臺”。
這位人士特別指出,稀土產業競爭日趨激烈,《規劃修訂稿》認為,稀土產業聯合重組,將我國稀土行業發展必由之路。
新政送給稀土企業一把“雙刃劍”?
稀土出口上亦進一步細化了監管規則,“稀土產品走私”這一名詞也首次出現了《規劃修訂稿》。未來6年,國稀土出口配額總量,將控制3.5萬噸/年以內。初級材料仍被禁止出口。并且對稀土產品出口,將進一步進行細分管理,嚴禁出口鏑、鋱、銩、镥、釔等稀土金屬。
“出臺這樣稀土出口新政有其原因。”據聯合證券有色行業分析師葉洮介紹,因出口價格低還經常遭受到國外反傾銷。業內以“三多三少”概括了包括稀土內我國部分
有色金屬被反傾銷現狀:一遭受國外反傾銷調查多,組織反傾銷應對少;二放棄應訴企業多,積極應訴少;三敗訴多,勝訴少。以致多數有色初級產品均被征收了不同程度反傾銷稅。
由于總規模受限,即使市場對稀土需求量增加,但由于供應量有限,也只有望“錢”興嘆,“量”難與“價”齊飛”。葉洮說,國家對稀土產業不得不采取計劃經濟管理辦法。而且有一個問題可能被忽視了,那就一部分稀土用于國防軍工上,不排除國家對這部分稀土資源供應價格也有可能進行調控。【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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